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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公共部分收益项目共同经管协议

发布时间:2020-03-23 点击数:1222

       3月23日,圣桦公馆一期业委会主任林大双与四川圣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三台分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徐兵在物业服务中心签订《公共部分收益项目共同经营管理协议》,协议对共同经管公共部分收益项目作出了定义,明确了双方责任义务,根据《管理规约》约定了7/3成分配比例等具体事项。

      同时,双方确定了非机动车临时充电收费标准自2020年4(下)月起由30元/月下调至20元/月。双方还对小区有关资料交接、公共部分收益项目范围和经营方案、业委会监事会办公场地交接、小区增加开花植物方案、确定机动车停车临时解决方案等交换了意见。